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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正高级别现场答辩有关情况说明
2019-12-21(点击:9138)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不断完善部职称评审评价机制,2019年在3个正高级别专业评议组试行增加现场答辩环节。具体事项如下:

一、正高专业评议组及所含专业

1.建筑结构专业评议组:含建筑结构、建筑材料2个专业。

2.建筑学专业评议组:含建筑学、室内设计2个专业。

3.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专业评议组: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城市交通3个专业。

请申报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学、室内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城市交通7个专业正高级别的技术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现场答辩。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1.建筑结构专业评议组:2020年1月4日9: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楼(红色)

  2.建筑学专业评议组:2020年1月5日9: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楼(红色)

3.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专业评议组:2020年1月12日9: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专业申报人员本人答辩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于8:00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全体人员集中后进行现场抽签确定答辩组及答辩顺序。如发现他人代替将取消答辩资格。

2.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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