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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3-12-14(点击:8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力20237)要求,现将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序号

评议组

所含专业

答辩时间

1

科技管理

科技管理

202312269:00

2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202312278:30

3

勘测与地基

岩土工程、测绘工程

2023122714:00

4

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

202312289:00

5

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结构、道路桥梁、市政给水排水、市政电气自控、城市供热与热力、城镇燃气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202312299:00

6

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建筑材料

2024139:00

7

建筑学与室内设计

建筑学、室内设计

2024149:00
2024159:00

8

建筑物理与设备

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自控

2024189:00
2024199:00

9

城乡规划与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城市交通

20241159:00
20241169:00

    二、答辩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答辩人按照申报专业、时间及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其中,序号18评议组答辩地址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创新楼二层(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大街19号)。序号9评议组答辩地址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区红楼)二层(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2.答辩人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身份核验如发现代替答辩或串通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要求追究答辩人及所在单位责任。答辩人应独立参加答辩,不得将电子设备、参考资料等带入答辩场所。一经发现,将取消答辩资格。

    3.为方便答辩人合理安排时间,职称评审办公室已将答辩参考时段提供给各有关单位。请答辩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各单位要求及确定的答辩顺序参加答辩。不能按时参加答辩,视为自愿放弃答辩资格。

    三、答辩流程

    1.答辩人提前30分钟到达等候室签到等待,进入等候室答辩人应保持安静,请把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接打电话或互相交流

    2.答辩开始后,答辩人依次进入答辩室进行答辩。答辩人带好随身物品,答辩完成后直接离场,不得返回等候室

    3.每位答辩人答辩时间为15分钟,分三个部分:一是自我介绍2分钟;二是重要项目、科研成果等个人自述6分钟;三是专家问答7分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代章)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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